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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婚姻受害者,我于2008年12月,接近年底同一名四川乐山的女子相识,很快在山西沁水县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不久女方不告而别.之后根据女方结婚时提供的地址找到她,她不承认这个婚姻.之后了解到该女子在同我结婚之前,已经结婚,并有一个儿子存在,并没有和前夫离异.不知我的结婚证是否受法律保护,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如果我想办理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请求律师能告诉我具体怎做为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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