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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是初中学校的代课老师,因事经校长同意后休假几日,次日妹返校取个人物品时与学生聊天,一个与妹曾有教学矛盾的科任老师要求妹立即出校,期间二人发生言语冲突,该科任老师随即让学生将妹强行拉(抬)出学校,并打了一耳光。妹心有不甘,再次翻墙入校,以至校方报警,并被当地派出所强行带走,执行过程中有打人,强制使用手脚拷撩等粗暴行为。下午家属方接通知后将妹从派出所取出,但她情绪激动,伴有间隙性精神失常!现已送至精神病医院治疗半月! 目前校方表示可适当作出一点经济补偿,道歉以及配合治疗,但不接受家属方要求的支付治疗等费用,更不会作出进一步赔偿。 由于我们不懂法律,希望能通过法律诉讼为我妹讨回公道。 1整件事情可否上诉?若可以起诉该科任老师,校方,还是派出所? 2上诉举证需要哪些必需的准备,基本程序如何?应当要求对方怎样赔偿‚胜诉把握大吗? 跪求您的看法及建议!谢谢! 若您愿意代为起诉律师,可邮件gaoxh@vip.qq.com详细联系,报酬定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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