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咨询中心 >>发新帖

湖南省邵阳县法院造假维权无门

匿名 公众会员 来自:湖南-邵阳楼主
积分:0
经验:318302
发帖:4823
注册:1997年2月2日
———关于一起违法处置公民合法财产而告状  

上访,申诉人:周*兵,男,1974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县塘田市镇紫春路57号付7号  
          赔偿请求人;周*兵、因执行异议一案,请求财产恢复原状或赔偿因此而损害的全部损失。
      事实和理由。
1999年8月9号。邵阳县法院塘田市法庭的法官银东旭庭长在未开庭的情况下,采取胁迫手段,错误认定证据,制作了违法无效的[调解书],周国保返还唐福坤本金46280元和返还千分之十八的月利率,受理费2280元,其他诉讼费1050元,共计3330元,均由周国保负担。
我叫周*兵,系湖南省邵阳县塘田市镇畜牧水产站职工。现针对邵阳县人民法院一起违法处置我的合法财产长达十年之久而告状无门的案件,向各位领导提交报告,恳请依法督促邵阳县人民法院归还我的合法财产,并依法赔偿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一、案件基本情况
      1996年,邵阳县塘田市镇畜牧水产站依照96年工作规划设立饲料供应门市部,由该站站长周国保(系我父亲)兼任门市部会计。从1996年8月3日起至1997年4月20日止,周国保分五次从唐福坤处借款8.2万元,均加盖了“邵阳县塘田市镇畜牧水产站”公章。从1997年3月15日起至1997年12月24日止,唐福坤分九次从周国保处领取现金4.05万元。1998年6月4日,双方结账时,周国保向唐福坤出具36280元的欠条。

1997年6月8日,周国保将坐落于邵阳县塘田市镇芙蓉居委会207国道旁的房屋(二弄二层砖混结构)作价35000元卖给了我,次日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附属房屋及猪舍已于1995年5月6日通过协议归我所有。

同时,周国保向邵阳县塘田市镇农村合作基金借款

邵阳县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22日、8月9日分别就以上两案作出了(1999)阳经初字第166号、(1999)阳经初字第184号民事调解书。

1999年10月8日,邵阳县人民法院以周国保欠邵阳县塘田市镇农村合作基金会38424元及唐福坤20000元未履行为由而作出了(1999)阳执字第412、4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周国保在邵阳县塘田市镇畜牧水产站的一座二弄三层砖混结构住房。”

执行过程中,我就该执行提出了执行异议而中止执行,邵阳县房地产管理局对周国保卖给我的房屋(二弄二层砖混结构)进行评估,底价为11万元。

2001年9月26日,唐福坤向邵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周国保将房屋转让给我的事实。2002年3月18日,邵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01)阳民初字第2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国保将其坐落于邵阳县塘田市镇芙蓉居委会207国道旁的一座二弄二层砖混结构的房屋以35000元的低价转让给第三人周*兵的行为无效,予以撤销。”

我不服该判决,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于2002年7月31日作出(2002)邵中民一终字第2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2年11月22日,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县分公司发布拍卖公告,在公告发布7日内无人竞买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含我加盖的第三层、厨房、猪舍及厕所等)以10.8万元卖给了艾民。艾明通过关系将原告周*兵加盖的第三层住房连同附属设施猪舍、厨房、厕所100平方米及他人财产一起过户给被告艾明所有。

四、拍买协议、确认书,明确约定房屋界线为以国土局房屋红线图为准,未包括其它附属设施。和加盖的第三层及附属设施并不在红线图之内。

二、拍卖程序违法。

2002年11月30日,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县分公司在一天时间内就拍卖周国保房屋举行了两次拍卖活动,即第75次和第79次,而两次拍卖标的不同,第75次拍卖标的为“位于塘田市镇周国保房屋,建筑面积251.03㎡”,第79次拍卖标的为“原周国保住房及其附属设施……面积251.03㎡”。可见,在两次拍卖标的物不同的情况下,面积是不可能相等的,而在本案中,面积却均为251.03㎡,显然是拍卖公司在造假。况且,我作为拍卖物的利害关系人,只有第79次拍卖活动的《房屋产权买卖(转让)合同》,第75次拍卖活动的《房屋产权买卖(转让)合同》直至2010年才知晓。同时,该公司与艾民(系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艾永国之兄)所签订的《拍卖协议》中称:“无人竞买……达成买卖协议”,而在该公司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中确称:“通过竞价成交”,两者之间明显是矛盾的。如果无人竞买,理应依法予以流拍,而不应私底下与他人达成协议,以明显低价转让拍卖标的物。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7月31日(2002)邵中民一终字第288号《民事判决书》,认定“1997年......周国保......一座二弄二层砖混结构低价为11万元的私房”,邵阳县人民法院2002年3月18日(2001)阳民初字第275号《民事判决书》对此也予以了认定。而2002年11月30日拍卖时,同样的房屋,且又加了第三层及所有的附属设施,在时隔5年后,原评估价为11万元的房屋,在未经评估的情况下,最终成交价仅为10.8万元,明显系人为操作、低价转让。

可见,就本次拍卖存在太多的猫腻。其程序明显违法。艾明。通过在法院工作的亲哥哥原执行局局长艾永国的关系,相互勾结,恶意串通及拍卖公司在拍卖过程中未通知当事人,未公开、未评估,无人竞买的的情况下秘密的将原周国保的住房二弄三层门面房251平方米与被告艾明以底价的价格,私底下购买交易房屋.请求人;周*兵认为在原楼房加盖第三层,并办理房产证(见房产证),可见第三层不是周国保的个人财产,应当是请求人周*兵的个人财产。况且周国保房屋周边的猪栏设施是周*兵结婚后1995 年分家时周国保就送给周*兵,不在周国保房产证范围内,也就不是周保国的财产。既然有关部门没有撤销周*兵的第三层房屋的产权证,那么此第三层房屋应当是周*兵的合法财产,邵阳县人民法院无权拍卖周*兵的个人财产,邵阳县人民法院拍卖周*兵的房屋显然是错误的 。

三、违法处置我的合法财产,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从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县分公司与艾民于2002年11月30日所签订的《拍卖协议》来看,“房屋界限:以国土局和原周国保房屋红线图为准”,而红线图并不包括后面的厨房、厕所及猪舍等附属设施;同时,拍卖标的面积仅为251.03㎡,即1、2、3层住房及地下室(其中住房面积为211.11㎡、地下室近40㎡),而艾民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最终登记就为280多㎡,实际上高达350㎡以上。现在,由于邵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拍卖行为,导致艾民将原归我新加的第三层及附属设施(厨房、厕所及猪舍等)强行占有,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此后,我多次就案件的违法事实(拍卖违法、拍卖未经过评估、侵占房屋等)向各级机关(包括市人大、县人大、市政法委、县政法委、市中院及县法院等)提交报告,但相关人员在审查材料后,一方面均认可邵阳县人民法院在拍卖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有暗箱操作的行为,另一方面却是一味的推诿,将我所反映的问题在部门之间推来推去,至今未给予我任何处理决定。

有鉴于此,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我特在维权无门的情况下,依据本案的客观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向各位领导提交报告,恳请依法责令邵阳县人民法院将违法处置的财产归还于我,并依法赔偿我作为一名公民的一切经济损失,以秉公正。

此致



周*兵



2011年5月5日





附:1、邵阳市(2002)邵中民一终字第288号《民事判决书》;

2、邵阳县人民法院(2001)阳民初字第275号《民事判决书》;

3、邵房塘字第400269号房屋所有权证存根;

4、附图2张;

5、《房屋产权买卖(转让)合同》2份;

6、拍卖协议

7、拍卖成交确认书;

8、土地使用权证;

9、邵阳县人民法院(1999)阳执字第412、423号《民事裁定书》;

10、协议书及分家协议书。

 [回复|追问 湖南律师·邵阳律师]
·找律师?法律咨询?上中法网!cnLaw.net
回复2013/4/2 8:21:00 顶部
刘宏胜律师
刘宏胜
正义侠客
积分:1000
经验:73962
发帖:6602
注册:2013年1月19日
15237105198 刘宏胜律师(河南-郑州)2
具体事宜可与本律师联系,电话15237105198  13598432307
·刘宏胜律师,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借助较扎...
回复2013/4/2 9:10:00 顶部
刘宏胜律师
刘宏胜
正义侠客
积分:1000
经验:73962
发帖:6602
注册:2013年1月19日
15237105198 刘宏胜律师(河南-郑州)3
具体事宜可与本律师联系,电话15237105198  13598432307
·刘宏胜律师,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借助较扎...
回复2013/4/2 9:10:00 顶部
杨淑清律师
杨淑清
法海游民
积分:695
经验:3309113
发帖:293527
注册:2011年3月2日
13176674887 杨淑清律师(山东-济南)4
具体电话或者带相关证据资料到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杨淑清律师,山东坤泽律师事务所主任、设立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二十...
回复2021/8/20 11:19:15 顶部
杨淑清律师
杨淑清
法海游民
积分:695
经验:3309113
发帖:293527
注册:2011年3月2日
13176674887 杨淑清律师(山东-济南)5
具体电话或者带相关证据资料到律所当面咨询律师,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杨淑清律师,山东坤泽律师事务所主任、设立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二十...
回复2021/8/20 11:19:23 顶部
谢宏军律师
谢宏军
中级小法师
积分:6785
经验:598400
发帖:60900
注册:2017年2月9日
17877731974 谢宏军律师(湖南-怀化)6
委托当地律师依法处理
·本人大学毕业后1997年底参加原怀化市首(末)届公务员考试,以优异的成绩成为当年唯一进入原怀化...
回复2024/2/9 9:04:19 顶部

<< 加入收藏 | 我要咨询 | 违法侵权举报 >>

咨询主题提示
湖南省邵阳县法院造假维权无门

在线律师:·南京寻衅滋事罪律师  ·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孩子抚养  ·栖霞法律顾问  ·徐州市贾汪区看守所  ·常州公司律师  ·南京离婚孩子抚养  

湖南律师事务所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湖南-长沙)
    长沙市芙蓉路银海大厦7楼
·湖南三协律师事务所 (湖南-长沙)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和顺路269号绿景欣苑2栋8楼
·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 (湖南-衡阳)
    湖南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中央名城五楼
·湖南犀城律师事务所 (湖南-株洲)
    湖南省茶陵县三公里华晨总部大厦九楼
2024/2/9 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