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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避免我爸爸和我叔叔以后产生纠纷.请大家帮帮我怎么去实施自我保护.
我们家庭人员有:爷爷,奶奶,爸爸,二叔(聋哑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叔(严重痴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叔(已婚).现在小叔(已婚)是分开过的,没有承担赡养义务.
我爷爷,奶奶,二叔,三叔都是和我们再一起生活的.这是03年8月2日由村民组所书协议中已经明确爷爷,奶奶,二叔,三叔自愿随其我们一起生活.所有生产资料、生活设施、家庭财产由我爸爸投入并由二叔(聋哑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入经营、抚育.但是这个协议上没有写继承的问题.我担心以后爷爷,奶奶,二叔(聋哑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叔(严重痴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世以后,小叔会和爸爸产生家庭继承纠纷.
我在网上查询过,爷爷奶奶可以去写遗嘱.但是我那二叔(聋哑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叔(严重痴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后的财产怎么能明确的给到我爸爸呢?他们现在都是四十几岁的人.哑语一点都不懂.请各位律师帮我怎样才能避免兄弟之间产生家庭纠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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