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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丈夫抛下2岁的孩子和我离家出走,由于丈夫欠我娘家还有几十万再加上自己也对感情婚姻失去了信心,所以也就没有去提出过离婚,就这么一直拖着,这几年来丈夫一直没有回家,也没有打电话也没有寄过一分孩子的抚养费,我一个人独自省吃敛用的把孩子拉扯大;因丈夫离家后,我一个人在他家待着也没意思,就住回娘家,现得到消息说丈夫村里,因土地出让,平均每户人家每人可以分到5万,我和孩子也可以分到钱,请问我能去要属于我和孩子的那5万吗?因为丈夫家有人在村里当干部,如果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丈夫家人或者他本人一个人去签字,可以拿走本应属于我和女儿的那一份吗?如果没有我的签字,别人可以拿走我和女儿的那份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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