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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石家庄高新区留村的居民,在1990年得时候,老家的宅基地是0.16亩,太小,不够正常的2分地,居住5口人,于是向村委会提出调换,村委会倒是批准了,收了钱打了条,当时因为没有合适的位置,就没有盖一直等到94年得时候才找了一块地方盖了现在居住的房子,因为我家是2个小子,得需要有2块宅基地,于是94年又把原来的老宅基地买了回来,后来就一直没有盖,现在面临拆迁,拆迁办的说是按照92年村里的底账上登记的宅基地面积给核算,底账上记载的是老宅基地0.16亩,而户口本上则记载的是现居住地0.25亩,现在有可能村里只让认一块宅基地的面积,村里的底账上记载的是老宅基地的面积,但是上面没有建筑物,现居住地没有合理的手续,光有当时90年调换宅基地的收条,是大队开的,有公章,还有94年购买老宅基地的一张收条,村里说是按照截止到97年够18周岁的,如果2块宅基地,就认为合法,不否18周岁的不承认2块宅基地,这下一下子差出3套房子来,这3套房子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该去怎么协调怎么去解决?走什么途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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