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
律师文集
缓刑的适用是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主要是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量刑情节较轻的罪犯。那么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很多人对这方面并不是太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综上,寻衅滋事罪要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刑,在符合上述缓刑条件的时候可以或应当适用缓刑。也就是说,不能一概而论的说寻衅滋事罪能判处缓刑或不能判处缓刑,这还得看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而定。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量刑较轻的情况且符合适用的条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当然,这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分析得出,如果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他们的法律帮助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
新刑法非法拘留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经常听说非法拘留这个词,这个在刑事案件中经常被提及,对于公职人员利用职务进行非法拘留,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的。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此有了新的规定,那么非法拘留要如何处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新刑法非法拘留的相关规定。一、非法拘禁罪的......
·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有的人为了高额的金钱诱惑,铤而走险,从事贩毒、走私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犯罪行为给无数年轻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不但遭受财产损失,让朋友失望、让家人伤心,而且给自己的身体也带来损害,甚至有的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我国对于贩卖毒品行为严惩不贷。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
抢劫罪多少条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的暴力程度比较高,同时作用于被害人,而后者虽然也有一定的暴力行为,但程度不高另外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因此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也就重于对抢夺罪的处罚,《刑法》中也对抢劫罪的量刑作出了规定,那抢劫罪多少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
死刑判决书样本是怎样的,内容有哪些
死刑,是众多刑罚当中的极刑了,一般情况下,法院也很少也不会轻易的判决死刑。每当电视上法官大在宣布法院审理结果的时候,都很严肃,尤其是被判死刑的时候。那么,死刑判决书样本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死刑判决书(××××)最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
·
吴某(四川籍)贩卖毒品案依法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吴某(四川籍)贩卖毒品案依法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2012年7月8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四川长宁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冰毒、数量为195克)被泰州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泰州市看守所;事后吴某家属......
·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的抢劫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接受指定辩护,担任被告人谢XX一审辩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辩护人对一审.的判决没有异议,认为一审.在定性和量刑是正确的......
·
上海债务追讨律师
上海债务追讨律师代理债权债务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企业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解决当事人的金融纠纷、货款纠纷、借贷纠纷、工程款追收、收账清帐等债务纠纷。上海债务追讨律师解答追债技巧法律咨询,为个人及企业解决债权债务清理及债务追讨服务,解决......
·
扬中市看守所
扬中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江苏省扬中市新坝镇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的后面(从北门的西侧一直即到)。聘请刑事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申诉、刑事辩护、自首立功、缓刑从轻判决等。★扬中市看守所相关机构:扬中市...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
·
民事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4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
·
口头证据规则是什么意思
口头证据规则是什么意思“口头证据规则”看似与“口头证据”相似,但是二者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口头证据规则比口头证据的要求,即前提条件,要更加复杂苛刻,产生原因和适用范围、作用也不相同,接下来由的我们来为您介绍有关于口头证据规则的相关内容。......
·
爷爷去世有丧假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律明确赋予了劳动者带薪休婚丧假的权利。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热门城市
盘锦律师
合川区律师
济源律师
南昌律师
曲靖律师
台湾律师
恩施律师
吉安律师
阿拉尔律师
黑龙江律师
中山律师
文山律师
鹤岗律师
青浦区律师
大足区律师
潍坊律师
宜昌律师
江西律师
台北律师
上海律师
推荐律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律师咨询
·
我是从广西龙州拉的一卡车甘蔗,是通过信息部交?00元
·
被拍拍贷每天电话骚扰还骂人,怎么让他们停??
·
关于案件标的,基层法院在接受案件时在金额上有限制吗
·
你好,我是武汉市有一电信诈骗团伙骗我4万元,此案件已
·
咬了警察一口,算袭警吗?
·
被抓人是不是要承担做假供的责任?有可能放出来吗
·
请问合同诈骗案一般逮捕令下后多久会开庭
·
我和亲戚一起做生意,现在他拖得不 还钱怎么办?亲戚=骗子?
·
如何办理银行账户保全
·
农行一线员工工作时间问题。能关注一下吗?
·
1、放款手续费签约金额是什么意思?
·
案件审理中检察院有违法现象法院会怎样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