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找不到对方人可以怎么处理?
律师文集
一般情况下,
离婚
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
离婚
找不到对方人可以怎么处理呢?下面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
离婚
找不到对方人可以怎么处理 ??
夫妻一方
离婚
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
离婚
,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
离婚
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
。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
夫妻一方
离婚
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对找不到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
: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
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
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离婚
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因此,
离婚
找不到人的话,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方式达到
离婚
的目的。
三、不同方式财产分割不同
离婚
找不到人的话,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
离婚
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
离婚
的,法院会依据《民法典》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等同于事实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会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一方想要
离婚
找不到对方人的话,此时也是可以
离婚
的,那么就是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宣告对方失踪或死亡,一旦法院作出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宣判,那么之后夫妻就可以
离婚
了,此时即使找不到对方的人也是没有关系的。
·
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它的相关法律规定...
大多数人都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就是有效的,其实不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婚姻也可能是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一、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
·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理完毕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
·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但不能就此......
·
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不少夫妻选择私下签订离婚协议,那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吗?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会不会没有法律效力,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自己写的问题。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吗离婚协议书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具有强烈的人身性,夫妻双方在发生争议后签订的离婚......
·
张建律师无罪辩护成功玩忽职守案
张建律师为淄博市某局..的玩忽职守罪进行的无罪辩护终获成功!2016年11月29日.渎职犯罪侦查局指控某局..犯有玩忽职守罪,对某局..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并在审查起诉后移交到博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张建律师接受某..亲属的委托后仔细翻阅案卷材料,并多......
·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位置在哪里?路线导航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导航关键词:尧化门街电话:025-83148086会见时间:9:00-11:00,14:00-17:00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电话:025-85571110律师提示:1、根据相关刑事诉......
·
徐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徐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三堡镇206国道东侧,占地207亩,总建筑面积76840平方米,由上海铁路.徐州公安处管理,路线导航:途径徐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的公交站有199路,附近有3个公交站,分别是三堡中学(438米)、服务中心(727米)等。律师......
·
南京项目律师
南京项目律师为公司工程规划等项目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并审核项目合同文件,负责公司项目投资合同谈判和修改,进行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为项目投资提供法律支持。南京项目律师业务涉及公司收购、公司清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外商投资国内房地产业务、......
·
马德里国际注册国际公告如何查询?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一八九一年四月十四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或根据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在马德里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及其共同实施细则......
·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规定程序理解和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规定程序理解和条件法律方面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理解首先,法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如果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讼累,不符......
·
生活在南京
社会保障 南京市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政府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投入运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开始全面实施,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实时联网,初步实现了网上求职、网上录用、网上结算等多项业务。南......
热门城市
宣城律师
雅安律师
黄石律师
泰州律师
四平律师
武隆区律师
合肥律师
怀化律师
随州律师
菏泽律师
昆玉律师
渝北区律师
潍坊律师
黄冈律师
武汉律师
门头沟区律师
大庆律师
白山律师
东丽区律师
台湾律师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律师咨询
·
我跟父母一直一起生活,收入花费都在一起,在中山有一处
·
公租房面积不够,退了还能重新申请吗
·
我方车辆跑到对面车道上和对方车辆碰撞,我方车只有交强
·
?986进河北轧机轴承厂,92转为合同制工人?7?月
·
我要离婚,可是孩子的抚养权对方不给,怎么办
·
现在还没拿社保,想把自己买社保钱退出行
·
以兼职的借口诈骗
·
不交社保,能否被劳动仲裁承认
·
离婚协议写的过户归女方的房子将来身故后房子归孩子,现
·
在我和老婆离婚过程中,老婆出现自杀或服毒。老公是否要
·
你好,我老公以前向别人借了款项,我不知道,也没用于家
·
政府利用职权进行要挟,我是湖南益阳千山红镇的一个小镇上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