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返还
律师文集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瞻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可见,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生父教育抚养的权利,生父有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
这里说的是,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应该给,是非婚生子女父母应尽的义务,如果非婚生子女确为未婚同居关系下父母双方亲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是不能请求返还的,这就像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返还的。
如果非婚生子女为父母一方与第三方所生的子女,通常是女方与丈夫之外的人所生的子女,而由夫妻共同抚养孩子的,在这种情况下,丈夫一方请求返还抚养费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形的判断的,但是,如果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就是说已经把此种情况下的子女视为自己亲生而抚养的,即使是为别人抚养孩子,通常事后也不能请求抚养费的返还。
在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子女,欺骗丈夫为婚生子女的,属于欺诈性抚养关系,构成侵权,可以请求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返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与他人通奸,明知其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谎称其为婚生子女,使丈夫一方承担了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丈夫一方与非婚生子间构成欺诈性抚养关系。这种欺诈性抚养关系实质上是女方对丈夫一方的财产侵权行为。女方作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因而,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是
离婚
后所支出的抚养费,丈夫一方都有权依法请求非婚生子之母的返还抚养费。
·
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是否适用申请执行时...
从抚养费的性质来看,其属于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身份权请求权,且事关公序良俗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事关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在抚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给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亦不应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在执行司法解释没有......
·
离婚时为争孩子不要抚养费,事后反悔了还能...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判断未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应支付抚养费,前提应为子女“必要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父母就子女抚养费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虽然不......
·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达成协议,过若干时间(如一、两年)后,抚养......
·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位置在哪儿?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是在原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原址新设立的,地址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26号。联系电话:025-84421246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下午17:30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
·
池州专业债务律师,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有人拿着一张借条,并附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信誓旦旦地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借款人收到.传票后,感到很是冤枉,明明钱已经偿还,为什么还要被起诉追讨,怪自己疏忽大意未能及时收回并销毁借条。 笔者近日就代理了这样一起......
·
镇江房产律师
镇江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提供专业房产买卖、租赁、继承等法律咨询,擅长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房产继承纠纷案件、房屋拆迁纠纷辩护、房屋租赁等纠纷案件,处理镇江市区、丹徒区、润州区、京口区、丹阳市、句容市等房产纠纷案件。▲镇江房产律师业务范围:1.......
·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上诉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浙江、上海、福建、江西)民事、商事、行政、刑事上诉案件,聘请律师代理申诉、上诉、答辩,解答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流程、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费、答辩状、二审上诉后多久立案、上诉案件审查方式、上诉案件审理范围等。......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
·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在离婚后,夫妻双方都对其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和责任。抚养费一般都有教育、医疗以及生活的这些基本费用。但是孩子只能判给一方,那么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该用什么标准来给出这些费用呢?对于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
刑事国家赔偿时效多久,国家赔偿新规定更改了什么
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的侵犯,我们就可以要求申请国家赔偿,对自身的损失进行赔偿,国家赔偿出现在我们视野中已经有非常长的时间,可是还有许多人至今不知道国家赔偿,受到侵犯也不去处理,后来知道之后想要申请国家赔偿却不知道有没有过诉讼的时间,那......
热门城市
锦州律师
黄山律师
北碚区律师
牡丹江律师
通辽律师
焦作律师
新余律师
门头沟区律师
福州律师
静安区律师
中山律师
沈阳律师
巫溪县律师
四平律师
红河律师
嘉峪关律师
九江律师
天水律师
葫芦岛律师
闵行区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律师咨询
·
房产证复印件和购房合同可以办理过户委托书吗?
·
我单?3办的分流分流后?给平均工资以后发地方最低生活
·
请问广东建筑工程招标要求是怎样的?
·
告生母,十九年没有做到母亲的责任,胜算有多少?
·
判决书的按标准共同抚养费判决的共同抚养费一半是125
·
股东大会如何决议?怎么进行股东会决议?
·
本人身份证被偷,嫁外地九没迁户口,身份证还是娘家的,
·
上班操作期间右手大拇指意外被钢带断筋,现一个月了手
·
你好,我想问一下俺给车主开了一个多月的车,车主不给钱
·
公司无缘无故把我离职给办理了
·
现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想终止劳动合同
·
投资企业几年了不见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