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咨询 >>帖子发新帖

试用期内怀孕一个月告诉领导后,领导要求辞职

  180.108.216.*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苏州回复 收藏 楼主
积分:-866718
经验:-318302
发帖:-5144
注册:1997年2月2日
2016/11/21入职,2017/1/7发现怀孕,2017/1/9上班即时告诉领导后,领导要求辞职(以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我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错误,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查了一些法律贴子,孕期是否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公司是不是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和待通知金?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苏州律师]
·找律师?上中法网!www.cnLaw.net
2017-1-10 14:44:26 顶部
李建勇
李建勇律师
法海游民
积分:893
经验:39701
发帖:3611
注册:2009年10月30日
李建勇律师(贵州-遵义) 15348602077回复 2
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贵州遵贤律师事务所系省级注册单位,李建勇主任律师系中华全国会员,中国民盟...
2017-1-10 15:31:23 顶部
张煜
张煜律师
中级大护法
积分:446470
经验:273405
发帖:18997
注册:2011年12月1日
张煜律师(河南-新乡) 13703737231回复 3
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张煜律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著名的法律学府西南政法大学。新乡市优秀律师...
2017-1-10 15:50:33 顶部
张作信
张作信律师
高级大法师
积分:34431
经验:46719
发帖:3566
注册:2010年1月7日
张作信律师(内蒙古-赤峰) 13947650012回复 4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因此建议你不要辞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合法,你才能通过投诉或者仲裁获得赔偿。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文明乃律师工作的主旨;在依法维护和追求各种利益化的过程...
2017-1-10 15:53:02 顶部
吉增萍
吉增萍律师
小法王
积分:210977
经验:543302
发帖:49277
注册:2009年5月21日
吉增萍律师(江苏-扬州) 13013713003回复 5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因此建议你不要辞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合法,你才能通过投诉或者仲裁获得赔偿
·江苏扬州特邀律师吉增萍律师,中国民建党党员。扬州女律师委员会委员,扬州劳...
2017-1-10 16:11:37 顶部
杨淑清
杨淑清律师
大天王
积分:1019653
经验:871480
发帖:76590
注册:2011年3月2日
杨淑清律师(山东-济南) 13176674887回复 6
怀孕不是单位辞退的理由。  来自手机
·杨淑清律师,山东坤泽律师事务所主任、设立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专职从事法律服...
2017-1-10 22:12:08 顶部
ljp334202
刘建平律师
初级大法师
积分:40114
经验:15063
发帖:1562
注册:2011年5月13日
刘建平律师(江苏-苏州) 15062309206回复 7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1973年12月1日出生,于1998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并于2006年1月参加全国硕...
2017-1-11 9:39:19 顶部
880880880
李丹律师
中级大护法
积分:78932
经验:643094
发帖:58470
注册:2010年10月4日
李丹律师(福建-福州) 13950200085回复 8
支持一下!
·用法律维护权益,让律师为您解忧!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是我的追求!...
2018-11-8 21:14:05 顶部

<< [1] [2] >>

回复帖子|继续追问

(手机回复更方便)
在线律师:·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苏州要债公司  ·广德县看守所  ·常州工伤事故律师  ·肥西县看守所  ·马鞍山劳动仲裁  ·龙游县看守所  ·上海律师

江苏律师事务所

·江苏雅凯律师事务所 (江苏-宿迁)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北京路工商局二楼
·江苏阜一律师事务所 (江苏-盐城)
    江苏阜宁县阜城大街金三角一号楼
·江苏圣益律师事务所 (江苏-苏州)
    江苏省常熟市黄河路208号
·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 (江苏-常州)
    江苏常州市太湖东路府琛花园2号楼904室
2018-11-8 21:14:06